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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江汉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谋道镇LNG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时间: 2024-02-02 20:18:59 |   作者: 燃气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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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28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利川江汉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谋道镇LNG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公司代表环评公司代表、验收监测公司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作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讨论,形成了《利川江汉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谋道镇LNG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利川江汉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利川市谋道镇南浦社区(原丰祝村2组)原国营碗厂闲置土地建设谋道镇LNG项目(一期),占地面积6620.6m2。主要建设了原料气处理量为6×104m/d的天然气液化装置(净化单元1套6×104m/d,液化单元2套3×104m/d),配套建设了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及废弃净化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LNG产量约96m3/d(42t/d),从建南燃气公司谋道阀室接气,沿省道S466建设供气管道1000m为LNG液化站供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公司于2022年9月委托湖北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3年5月5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3]14号文件对《利川江汉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谋道镇LNG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

  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11月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10600万元,环保投资107.6万元。

  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比可知,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的基本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施工结束后站场西侧、北侧、东侧设置实体围墙,周边及站内开挖了截排水沟,西侧种植了桂花树绿化植物进行了生态恢复。对边坡进行了整治,剥离了不稳定土石。

  管道敷设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施工后对工程沿线进行平整、剥离的表土进行了覆盖、自然恢复为当地常见灌木、草本植物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提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

  工艺废水于生产装置区设置有2m3污水箱收集,然后定期运至谋道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磨刀溪。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项目脱酸产生的CO2酸性气体进行高点放空,无组织排放;安全阀泄放及终端紧急停车时的天然气全部引入封闭式火炬系统燃烧,然后通过18m高的火炬排放,火炬长明灯燃烧废气通过18m高的火炬排放;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实体围墙等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分子筛、溶液过滤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生活垃圾。由于项目运行时间短,故暂未产生危险废物,项目于站场西南侧设了一间危废暂存间,并与资质单位湖北应行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危废收集协议。在生活区和控制室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工艺废水采取了专用废水收集箱收集,危险废物采取了专用容器收集,不与地面非间接接触,危废暂存间进行了地面硬化处理。

  根据调查,工程建设前后均未破坏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生态功能,工程结束后通过采取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等措施后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态影响得到恢复和补偿,可有实际效果的减少水土流失。采取的生态保护的方法符合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

  项目脱酸产生的CO2酸性气体进行高点放空,无组织排放;安全阀泄放及终端紧急停车时的天然气全部引入封闭式火炬系统燃烧,然后通过18m高的火炬排放,火炬长明灯燃烧废气通过18m高的火炬排放;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能做到达标排放,废气环保措施有效,对环境有效小。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地周边1km范围内无常流地表水体分布。工艺废水于生产装置区设2m3污水收集箱收集后定期运至谋道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磨刀溪。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墙等措施。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能够很好的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能做到厂界达标排放。项目西南侧居民处噪声能够很好的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综上,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效,对声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废分子筛、溶液过滤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湖北应行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集处理。在生活区和控制室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由于项目运行时间短,故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本工程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等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工程设计合理,施工期委托相关公司做了工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据调查的最终结果可知,利川江汉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十分重视,采取的管理措施均取得了应有的效果。

  利川江汉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较好的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方法。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通过采取工程防护和植物保护措施,有效地防治了水土流失的产生。经验收调查,认为本项目满足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9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项目已完成建设,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9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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